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川投(泸州)燃气发电有限公司仪器仪表一批比选采购

来源:泸州气电 发布日期:2024-12-09 0
2024-12-18 14:00 (已结束)

川投(泸州)燃气发电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泸州气电”或“比选”)是省属国有发电企业,公司位于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,公司注册资本8亿元人民币。泸州气电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仪器仪表一批采购项目中标人,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加比选。

一、项目名称:川投(泸州)燃气发电有限公司仪器仪表一批采购

二、资金来源:自有资金

三、比选内容:仪器仪表一批(详见报价表 

四、合格比选申请人条件(凡任意一项不满足,则为不合格比选申请人):

(一)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。

(二)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,只能有一家参与报价;母公司、全资子公司或其控股公司,只能有一家参与报价。

(三)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,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。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“经营异常名录”或“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”,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,财产被接管、冻结、破产状态。近三年无法律纠纷等记录。

(四)不接受联合体参选。

(五)已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比选保证金。

1.按要求提供比选保证金(提供转账证明)。

收款人名称:川投(泸州)燃气发电有限公司

开户银行:工行泸州江阳支行

银行帐号:2304343109100024976

2.比选有效期内,中选人得到中选电话通知或收到中选通知书(中选人需要时)后,中选人放弃中选项目、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签订合同、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、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,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;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比选保证金数额的,中选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。

3.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,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后15日内,退还除(五)第2条所述不退还比选保证金情况外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保证金(无息)。

4.比选申请人需如实填写下列表格,比选时和比选保证金凭证密封在一起递交,以作返还比选保证金之用(退还比选保证金需提供收款收据)。

单位名称

 

法定代表人或比选联系人

 

通讯地址

 

开户银行

 

账号

 

电话

 

移动电话

 

传真

 

电子邮件信箱

 

 

五、报名时间、方式:

(一)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,2024129日至2024121814:00时,在公告媒介下载比选文件。

(二)发布公告的媒介:本次比选公告在川投(泸州)燃气发电有


限公司官网(https://lzqd.invest.com.cn/)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(https://scig.tfygcgfw.com/)

、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

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:2024年12月18日14:00(收到为准)。密封不合格、逾期送达或未按指定地址送达的均不予受理,时间以比选人签收时间为准。

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方式:比选申请文件密封后快递方式送达(包装密封袋上应明确标注为仪器仪表一批的报价文件,以及联系人和电话)。

比选时间:详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。

比选地点:川投(泸州)燃气发电有限公司。

邮寄地址: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进厂路1007号,川投(泸州)燃气发电有限公司计划物资部(推荐选用京东、顺丰或EMS) 

人:余先生  

   话:135 0803 0217

   箱:lzqdjhwzb2023@163.com

     

 


附件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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